为不影响新文化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

发布时间:2015-8-8 17:34:01   点击数:
苏海燕女士曾负责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文化”)于2015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苏海燕女士,200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持有金融学硕士学位,保荐代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变更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6月30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

特此公告

新文化: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和参与的项目主要为:吉林长春新文化报徐家汇()ipo、北特科技()ipo、新文化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许

()ipo及重大资产重组、华东数控()ipo及公开增发、耀皮玻璃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因汪烽女士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新文化公告编号:2015-042

灿先生、苏海燕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公告日期 2015-06-30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新文化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新文化持续督导工

表人资格,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

作的正常进行,海通证券决定由苏海燕女士(后附简历)接替汪烽女士担任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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